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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工作启动
来源:http://tdjwh.com/index.asp?/hnews/396.html  时间:2021-7-26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指出,为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乡镇对乡村旅游的服务带动功能,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在推出两批100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基础上,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拓展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

  据悉,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额总计300个,包括200个村,100个乡。推选成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应当符合下列标准:文化和旅游资源富集、开发合理,乡村文化传承保护、转化发展较好,旅游产品体系成熟、品质较高,乡村民宿建设主题突出、规范有序,生态环境优美宜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较完善,体制机制完善合理、运营高效,带动创业就业、经济社会发展等效益明显等条件。

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额分配表

  同样,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建设则应当符合乡村旅游规划合理、定位清晰,文化底蕴深厚、生态环境优美,乡村旅游集聚融合发展特征明显,乡村旅游促进城乡融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效果较好,乡村旅游促进政策体系完善,乡村旅游管理协调机制健全高效等标准。

  《工作方案》明确,各级报送推荐名单应适度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倾斜。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优化整合现有资源,在旅游规划、创意下乡、人才培训、宣传推广、金融支持、项目对接等方面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予以支持。鼓励各地利用各类资金渠道对全国和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进行支持。同时,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通过实地调查、第三方机构评估、社会监督等方式,适时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开展考核评估,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如存在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侵犯农民合法权益、因管理不善造成自然和文化资源破坏、生态环境退化等问题,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撤销其“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称号,并收回标识牌。(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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